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时间:2024-04-04 01:16:09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xx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xx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xx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xx 次,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xx 次,实际出席 xx 次,出席股东大会 4 次,对公司董事会的各个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公司在 20xx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认真仔细审阅议案的内容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参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拟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对公司的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董事会各项决议都是正确合法,期间共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3 次:

1、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讨论的《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对立意见;2、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3、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关于选举黄天火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法人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聘任黄长远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肖传龙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和《聘任傅孙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参照上市公司的要求,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于需经董事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报告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通过电话、邮件等各种方式不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上市过程中的一系列工作,对保荐机构的推荐工作和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进行招股信息披露,做到招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通过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不存在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xx 年,随着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功上市,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按照相关要求参加董事会会议和履行各项职责,利用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对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情况的了解,以便更好地起到监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作用,使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

旅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度,本人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将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其中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4次,通讯方式召开4次。本人现场出席4次,没有委托出席或未出席情形,本着谨慎的态度对各次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后进行投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完全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未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投票赞成。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确认公司《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以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内部控制为核心的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公司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保障了公司资产安全,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发[]56号文《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人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占用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交易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是正常的经营和日常资金调拨所致,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公司控股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及 ……此处隐藏22514个字……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未被解除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萍为总裁,彭寅生为常务副总裁,鲍臻湧为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郑宪平、张贤桂、何春、叶渊明为副总裁,曾明为财务总监。

(五)在9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规则,方案合理、切实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议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公司现场调查情况度

本人通过对公司实地考察,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工作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在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公司治理情况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自身学习情况本人通过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4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xx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xx年度的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20xx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xx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5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曾之杰先生20xx年度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亲自出席4次。由于公务出国,曾之杰先生未能出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但会前已审议相关文件并书面表示同意。曾之杰先生列席了公司20xx年度股东大会,并由该次会议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其20xx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再召开股东大会。曾之杰先生对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唐绍开先生20xx年度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亲自出席5次;应出席股东大会1次,亲自出席1次。唐绍开先生对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没有提出异议。虞世全先生20xx年度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亲自出席5次;应出席股东大会1次,亲自出席1次。虞世全先生对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xx年度,我们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xx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20xx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新发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前年度占用资金问题尚未解决。

(2)公司根据教育行业客户的特点,对普教行业客户以买方信贷模式开展业务。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公司提供买方信贷担保余额为2,749万元,占20xx年度公司净资产的2.18%。我们认为:上述买方信贷担保是针对普教行业客户的必要做法,上述买方信贷担保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此类买方信贷业务开展以来,普教行业客户还款情况良好。尚未发现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情事。

2、20xx年半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20xx年上半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新发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关联方以前年度占用公司资金问题正在积极解决。

(2)公司根据教育行业客户的特点,对普教行业客户以买方信贷模式开展业务。截止20xx年6月30日,公司提供买方信贷担保余额为4,849万元,占20x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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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xx-021号公告

6月30日公司净资产的3.50%。我们认为:上述买方信贷担保是针对普教行业客户的必要做法,上述买方信贷担保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此类买方信贷业务开展以来,普教行业客户还款情况良好。尚未发现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情事。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高管人员变更等事项,我们认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关于公司出售所持长城国际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20%股权事宜,我们认为,该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出售股权事项已最大程度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关于成立合作经营公司事宜,我们认为,该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成立合作经营公司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我们在20xx年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方往来、重大担保等情况,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思想意识。

四、其他工作

20xx年度我们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提议聘用或解雇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以上是我们20xx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xx年度,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谢谢!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之杰、唐绍开、虞世全20xx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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